產品簡介:
“個人經營類貸款存抵貸業務”是我行與個人經營類貸款借款人簽訂《個人經營類貸款存抵貸業務協議書》,根據協議指定賬戶活期存款余額及協議賬戶關聯的個人經營類貸款金額情況,將存款增值收益補償借款利息的業務。
目標客戶:
在我行辦理個人經營貸款、個人經營用房屋按揭貸款和個人經營性物業抵押貸款的自然人。
申報流程:
天津銀行各分支機構均可辦理,具體如下:
第一步:借款人提出“個人經營類貸款存抵貸業務”申請
第二步:“個人經營類貸款存抵貸業務”作業機構調查審批
第三步:“個人經營類貸款存抵貸業務”作業機構辦理業務
申請條件:
(1)首筆(含新增)貸款金額大于30萬元,貸款合同期限最少為12個月(含);
(2)存量貸款余額大于20萬元,貸款合同剩余期限最少為6個月(含);
(3)借款人信用記錄良好;
(4)采用委托我行代扣還款方式;
(5)每個協議賬戶只能對應一筆關聯貸款;
(6)關聯貸款為正常貸款。